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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完取保候审的当天,看守所可以放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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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期间一般是还能上班的。现行《刑事诉讼法》仅限制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2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以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妨害作证等。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取保候审不一定会留有案底。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没有被定罪处罚前,无法确定取保候审是否留有案底。找法网提醒您,如果取保候审后因不构成刑事犯罪最后被释放了,就不会留有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