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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就达到立案标准。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就达到了立案标准。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最长37天,超过会转逮捕、被公诉,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安抚其情绪,了解案件的具体经过,对案情做出分析,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根据其实际情况制作专业的诉讼方案,申请取保候审,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拘留到期后决定是否应逮捕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超过了拘留期限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或者释放被拘留人。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