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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东龙人民法庭与覃塘区樟木镇司法所、樟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多方联合,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化解了10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系列案件,将多元解纷机制挺在前面,以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实质性化解群众烦心事。
今年5月,某农业公司在覃塘区某村的项目基地喷洒农药时,将农药喷洒到甲某等10个农户种植的农作物上,并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双方对于损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经当地村委多次调解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当事人到樟木司法所申请调解。
樟木司法所受理案件后,邀请东龙法庭法官参与联合调解,东龙法庭法官积极与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一方面情理相融,妥善安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引导双方友好沟通;另一方面从双方当事人矛盾争议的焦点着手,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的形式耐心释法。
在东龙法庭法官、人民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最终某农业公司同意根据实际受损面积进行赔偿,与甲某等10个农户达成调解协议。同时,东龙法庭法官积极指导双方当事人书写司法确认申请书,并当场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
至此,双方权利义务通过法律程序予以确认,10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系列案件止于诉前。
一直以来,东龙法庭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能动司法,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最大限度发挥司法确认优势作用,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