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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由西城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某某挪用公款、贪污案庭审观摩活动在西城区人民法院举行,该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李哲、孟庆普参加。生态环境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中国中化、市纪委监委驻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西城区委政法委等12家单位230余名干部,北京市人大代表及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19人也到场观摩了庭审。
本案被告人朱某某原系某国有公司经理,因沾染赌博恶习,于1998年至2000年间,不断利用其主管单位财务和业务的职务便利,多次以广告费、差旅费等名义将公司钱款套出用于赌博活动,并于2000年11月携挪用的公款潜逃。在隐姓埋名、逃避侦查22年后,于今年2月投案自首。
庭审前,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公诉人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案件办理背景、审查起诉检察履职情况。庭审中,公诉人将案件事实全面、具体地向法庭进行了展示。随后结合本案事实和证据,围绕定罪量刑发表了公诉意见,并深刻剖析了被告人犯罪的原因,从法理、道义、人情等方面开展了法庭教育。被告人朱某某在庭审中深刻反省了自己错误,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庭审后,西城检察院就出庭支持公诉履职的情况全面听取了人民监督员的意见与建议。
人民监督员、北京市博融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哲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高级审查员孟庆普分别表示,公诉人在庭前准备充分,庭审中程序规范,指控犯罪有理有据,公诉意见法理情相结合,庭审活动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综合庭审各环节反映出了新时代国家公诉人的能力和水平。
两位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参加监督庭审活动,不仅使他们直观、全面地感知了司法机关在庭审中的具体履职情况,也使他们切身感受到检察人员认真的工作态度、过硬的专业素质,感受到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打击惩治贪腐犯罪,深入参与社会治理方面的责任和担当。
西城检察院将不断积极探索人民群众监督司法工作的新形式,持续深化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