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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安网8月15日讯(通讯员 田娟 粟丹)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以来,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泸溪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为抓手,全面落实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三个机制”“五个一”工作模式,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可控。
把握部署“重点”,绷紧事故“预防弦”。一是强化安排部署,制定相应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针对重要时节、重要时段,大队领导实行包保乡镇责任制,深入墟场乡镇开展交通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定期召开重点工作部署会议,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重要举措,并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和点评,研究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有针对性调整方案,制定可行性措施,确保工作实效性。三是围绕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结合泸溪实际细化到每个部门,针对任务完成情况,做到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效完成,并将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民警全员考核、辅警绩效考核直接挂钩,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把握整治“难点”,绷紧路面“管控弦”。一是耕好自身“责任田”。坚持集中整治与常态管控相结合,采取“错时上岗、昼夜交叉”的模式,加大对酒驾醉驾、涉牌涉证、未戴头盔、 “三超一疲劳”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治力度,形成严查严处高压态势,密织交通事故防控网。同时,开展“逢五”“逢十”、周末夜查等专项行动,并联合县交通、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治理货车超限超载、酒驾醉驾、无牌无证、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守住农村“主阵地”。乡镇继续抓实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三个机制”“五个一”工作模式,常态化组织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组织“两站两员”、村辅警上路执勤管控,把好源头关口。三是亮好科技“杀手锏”。充分发挥科技信息化在打击交通违法行为中的作用,加强对车辆牌证的检查,严密过滤假牌、套牌、车辆逾期未年检等违法行为,实现精准预警、靶向查控,切实提高执法效能。行动以来,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5341起,其中涉牌涉证33起、酒醉驾33起、超载3起、未使用安全带159起、未戴头盔609起,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分别下降40%、67%、25%、28%。
把握安全“弱点”,绷紧源头“防控弦”。一是紧盯道路隐患排查。会同交通、住建等部门排查事故隐患路口路段4处,道路隐患路口路段6处,以县整治办名义全部进行了交办整改;二是紧盯重大风险源头。深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清理,深入辖区“两客一危”运输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共检查运输企业5次,约谈重点运输企业负责人4次,下达隐患整改交办单6份。同时,大队根据乡镇群众的需求,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摩托车“送考下乡”活动,既解决了农村群众节省了费用和时间,也提高了农村群众的摩托车驾驶证持证率和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消除了安全隐患。三是紧盯重点节点勤务。全力做好重点时节时段交通安保工作,强化路面管控。特别是泸溪县暑期各类大型活动交通安保,交警大队全体人员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全力以赴投入工作中。
把握宣传“亮点”,绷紧文明“教育弦”。开展文明交通“七进”主题宣教活动,强化“一盔一带”宣传,带动全社会“一盔一带”意识的增强。一是强化载体媒体互动宣传。每天利用农村“大喇叭”播报交通安全警示和交通安全出行常识等内容,通过县电视台、网络媒体和微信微博自媒体开展交通安全提示,推送警示提示短信2千余条;二是加大曝光力度。每月曝光重点违法行为,形成强大警示震慑效应,认真收集整理一线执法中的典型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以事实案例讲危害、讲后果,进一步加强群众交通安全守法意识。三是实施“面对面”宣教。村劝导员在节假日、圩场日和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上门上路,劝导群众不搭乘隐患车辆,警示教育驾驶人不酒后驾驶、不违法载人,把好出村关。行动以来,共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6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摆放宣传展板8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