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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有工伤保险不一定能领取失业金,必须全部满足以下要求才可以领:
【资料图】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金领取流程:
1、在职工失业后凭退工单、劳动手册等证明,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失业登记;
2、符合领取条件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
3、根据街道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核定待遇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有:
1、再就业;
2、到国(境)外定居;
3、已办理退休手续;
4、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职业;
5、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入局竖历监服刑;
6、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
失业金申领金额有以下规定: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