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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紧盯突出问题精准发力
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曹溢
“在未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的情况下,编造材料,私自把自家挂果率不高的果园转让给村集体作为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谋取私利,损害了村集体利益……”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市杜莫镇屯顿村党支部原书记马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被收缴。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也是基层监督治理的重点内容。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三资”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2022年,全区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51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0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86人、移送检察机关5人。
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相关部门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登记造册、动态监管,特别是回溯盘点长期被侵占或游离于村集体账外的资产资源。2022年,共收回集体资金、清退违规领取补贴等1960.42万元,收回集体土地、滩涂、鱼池等7192.39亩。
横州市纪委监委派出7个专项督查组,深入“三资”体量大、问题多的30个村(社区)开展点穴式监督。荔浦市纪委监委通过与各乡镇党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谈心谈话、召开座谈会、常态化督导调研等方式,督促严格落实责任,完善“三资”管理台账。钦州市浦北县纪委监委细化17项监督内容,联合职能部门深入镇村核查责任落实、账务公开、资产现状、合同签订、资金资产收益分配等情况。同时,对自查工作推进不力、问题零报告的相关镇(街道)下发工作提示函17份,建立问题清单和销号清单,目前各镇(街道)自查发现问题75个,完成整改44个。
紧盯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从严从快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对2021年以来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大起底”“回头看”,推动各市县纪委监委建立工作台账。
针对非法侵占、长期低价承包等突出问题,桂林市纪委监委督促各乡镇纪委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村干部履职清单和负面清单,采取蹲点调研、召开分析研判会、开展专项整治、强化警示教育等措施,推动监督力量下沉。针对农村集体“三资”清查不彻底、侵吞村集体资金等问题,百色市田阳区纪委监委采取“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联动监督方式,以查办案件为切入点,从严纠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
为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柳州市鹿寨县纪委监委构建“委机关职能室+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屯廉情监督网格员”四级联动监督模式,深挖细查村干部等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出现的挪用、贪污、失职、处置不当等方面问题线索,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在阳光下运行。北海市海城区纪委监委采取“班子成员+交叉互查组+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廉洁监督员”监督模式,督促并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全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查,探索搭建智慧监管平台,启用“智慧农经”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牢牢守好村集体经济“钱袋子”。来宾市象州县纪委监委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季度对分管片区村(小组)的财务经营和收支情况、对账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目前,该县共发现问题45个,督促整改问题43个,谈话提醒7人,发现问题线索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