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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警告”有用吗?

法问网 2023-06-18 10:01:51

在去年也就是2019年,“律师函警告”可以说一度成为热词,起因在于一男明星不满某视频网站用户大量发布恶搞其表演内容的视频,向该视频网站公开发出律师函。目前多用于调侃某些在维权方面极端敏感的公众人物或团体。


(资料图)

那么律师函到底是什么呢?律师函有用吗?

一、什么是律师函?

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

二、律师函的本质

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律师函并不是真正有效,具体还要法院的认可,如果法院不认可,则是无效的律师函。

律师函还必须要有律师签章和盖章,代表对此函负有法律责任,如无则为伪造。如受到威胁、恐吓、损失等,可向公安机关报警,追究委托人以及律师的责任。

三、律师函的作用

1.追回委托被拖欠的货款等债权。

商业活动中拖欠货款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直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不仅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而且还会因此失去客户。如果通过律师发函向客户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客户将会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对其的不利后果,多会偿还欠款。

2.中断诉讼时效

依据《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或是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权利人在尚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时,可以通过发律师函的方式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这样可以达到中断诉讼时效的目的。

3.通过律师发函可以澄清事实、制止不法的侵权行为。

律师函具有澄清事实和震慑不法行为的作用,是一般商业信函、民间书信所不能及的。

4、用律师函履行其他法律告知义务。

这方面有许多,如通知追认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的、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使、通知合同无效、撤销权的行使等等,凡是当事人具有的告知权利,都可以通过律师函来完成。

5.通知解除合同。

这是合同法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依据是《合同法》第93条、第94条、第96条的规定,告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不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不能通过律师函通知解除。

6.达成庭外和解协议。

律师函的和解作用是其主要的用途。正是这个原因,使律师函受到越来越多人的欢迎。这类律师函通过通知对方在指定期限来人、来函、来电协商的方式来促使双方达成庭外调解协议。但要指定具体期限,并且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另外,还要告知对方如果逾期不来处理,将面临什么后果,譬如起诉、解除合同、停止付款、停止供货等等。

总而言之,律师函可以视为对方已经对当前的纠纷准备诉讼到法律的一个提前告知,也可以视为一个警示。如果不想打官司,收到律师函后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认为自己没有问题,也不怕对方起诉,那么对律师函就不需要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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