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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整合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模式
企业并购整合过程中公司控制模式的选择,主要是指并购企业如何设定对被并购企业控制的广度和深度从而实现对其各个层面的有效控制,具体来说就是公司控制的控制层次选择和控制程度安排两个问题。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根据并购动机确定公司控制层次
尽管企业的整合目标会随着并购整合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分阶段、分层次的修正与调整,但是其大的目标方向依旧取决于企业并购的战略意图,即并购动因。根据获取效益方式的不同,可将对企业并购的动因划分成以下几类:
1、实现协同效应
效率理论认为,企业并购的主要动机是通过并购双方的协同效应来增加并购后企业的价值,即“1+1>2”。主要表现为企业通过并购可以实现管理、经营、财务等主要三个方面的协同效应,从而实现和并购企业价值的增加。
2、追求市场势力
市场势力理论认为,企业并购的动因是基于市场竞争的需要。主要表现为企业通过并购,一方面企业可以利用目标企业的资产、销售渠道和人力资源等优势,实现企业低成本、低风险的扩张;另一方面企业通过并购可以减少竞争对手,可以扩大市场份额,增加市场势力;此外企业还可以借助目标企业的品牌效益或先进技术,来拓展市场领域、进行产品创新。
3、多元化经营
资本风险理论认为,企业为了降低市场风险和行业风险可以实行多元化经营。而在企业实行多元化经营的时候,如果通过并购方式进入新领域,就会避开一些诸如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壁垒,从而直接进入被并购企业所在的行业领域。
4、并购市场价值低估的企业
市场价值低估理论认为当目标公司的市场价值因为某种原因而被低估时,并购活动就很容易发生。并购企业通过对价值被低估的企业进行并购可以实现并购后的价值增值。现阶段中国企业伺机低价并购国际知名品牌,目的就在于获取先进的核心技术进行产品升级和创新、获取知名品牌、销售渠道,打开国外市场,提升本土品牌认知度,推行全球化经营。
上述的几种并购动因之间的差异性直接影响着企业并购整合过程中的控制层次的选择,确定公司控制层次必须要切实做到与并购动机相互呼应、相互协调。
(二)根据整合模式确认公司控制程度
从便于企业核心能力的培育和提升的角度来看,可以将并购整合模式划分为吸收式、共生式、保护式三种形态,而不同的整合模式下的公司控制程度和深度是不同的。
1、吸收式整合模式
吸收式是指被并购企业的组织独立性需求较低,双方在战略上完全相互依赖,其整合范围包括企业的各个层面,被并购企业长期形成的经营资源、竞争优势、组织管理和企业文化要全部整合到并购企业之中,并购后核心能力的培育和提升是一体的。在这种整合模式下并购企业处于绝对强势的地位,主要适用于以大吞小的企业吸收合并。
吸收式整合模式的控制程度最强,强调集权管理原则,并购企业要从整体战略发展需求的高度,对被并购企业的资源、技术、能力实行全面的、全方位的控制,涉及到战略控制、治理控制、管理控制、财务控制和运营控制等各个层次。这种控制模式下并购企业对被并购企业实行的是部门化管理方式,但同时也要给被并购企业全面开发和利用自身能力实现并购增值提供一定的控制缝隙。
2、共生式整合模式
共生式是指被并购企业的组织独立性需求较高,并购后依然享有独立的自主经营权,但双方在战略上要互相依赖,整合过程中要求对被并购企业的持续性战略能力予以转移或扩散,实现双方在统一的战略目标指导下的协同运作,其整合的重点是管理能力、操作技能和企业文化。在这种整合模式下并购企业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主要适用于企业控股合并。
共生式整合模式的公司控制程度相对较低,强调的是保护和渗透并举的适度管理原则,在保护被并购企业自己相对独立的经营使命、关键资源、竞争地位和经营战略的同时,将并购企业的战略目标需求、先进的管理理念、积极的企业文化渗透到被并购企业的战略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涉及到战略控制、治理控制、财务控制等层次。这种控制模式下并购企业对被并购企业实行的是分公司化或全资子公司化的管理方式。
3、保护式整合模式
保护式是指被并购企业的组织独立性需求较高的同时,双方在战略上的依赖性不强,不能破坏被并购企业的战略能力、保持其相对独立的生产经营。这种整合模式主要适用于出于多元化经营并购动机的企业并购,且并购企业通过并购进入的是一个相对陌生的行业,整合的重点是组织管理理念和人财物资源,并购企业通过公正和有限干预的方式来培养被并购企业的能力。
共生式整合模式的公司控制程度最低,强调的是分权管理原则,在融入并购企业的战略意图和管理理念的过程中注重被并购企业自身价值和优势的发挥与发扬,强调并购双方的相互学习、相互作用,因而在这种模式下的公司控制主要是战略控制、财务控制等,实行的是控股公司化的管理方式。